為簡化本委員會審查程序及加速審查效率,修正本委員會標準作業程序,內容包含免審程序簡化,新增備查程序,並提供問卷調查型研究於新案申請問卷尚未能訂定完成之申請案可先以問卷大綱送審,待完成完整問卷再送修正或備查等,
修正之程序有作業基準、審核要點、會議、收案、指定主審及主審初審、免審、修正審查等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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